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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4000元月收入大多免交
據了解,1994年以來,個人所得稅法先后經歷了5次修訂,這次是第五次改革。專家強調,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對普通職工來說,zui大的變化在于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元指的是扣除“三險一金”后的到手工資,實際上,工資收入在4000元左右的職工大多能免交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后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減稅不會導致物價上漲
對于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所產生的影響,廈門大學財政系主任陳工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首先,對國家來說,是稅收收入的減少。根據財政部稅政司的預測,此次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的調整,使得政府財政收入全年稅收減少1600億元左右。其次,對納稅人來說,特別是中低收入的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稅負減輕。這次個稅改革的受益對象主要是月薪在4000-8000元這些人。”
他還認為,由于個人所得稅是每個月都直接代扣的,年終再匯算清繳,因此,減稅的數量從整個國家來看數額較大,但從每個人來看,也就從幾十元至千元左右,所以對人們的消費需求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個稅的減稅不會導致物價的上漲。
業內人士還指出,除了個人所得稅的調整之外,人們還應該關注另一個重要的減稅內容,即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的相關稅法規定不僅適用于個體工商戶,也適用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個稅具有調節收入的功能,但也有專家表示,不能把所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都加在個稅的身上,個稅也承擔不起這么多的重任。此次個稅的調整,僅僅是稅改的一步,也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對經濟增長有促進作用
無論此次個稅改革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個稅改革的推進讓中低收入者獲得了真正的實惠。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郝碩博告訴記者,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惠及北京市470萬納稅人,其中包括30萬個體工商戶等。工薪階層的納稅面將由目前的57%下降至28%,約有229萬納稅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還將有部分高收入者增加稅負。
而曾提出提高個稅起征點建議的律師董正偉則稱,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意味著國家財稅收入必然減少,普通公民增加的收入必然轉化為社會消費,在商品和服務交易中轉化為新的稅收,有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陳工認為,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所得征收的,它的主要作用是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再分配,以實現社會公平。它并不是直接對生產或流通環節征收,因此它對經濟走勢的影響并不是直接的。但個稅減稅,歸個人支配的收入增加了,進而會增加消費需求,從而促進經濟的增長。
他還認為,僅靠個稅減稅來帶動內需的明顯增長還是不夠的,個稅作用的力度還是有限的。通過個稅減稅來帶動內需的迅速增長是不可能的。